河南律师崔新江的网站

cuixinjia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律师解读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2013-04-27 14:11:09 来源:崔新江


律师解读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个概念。首先,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是在一个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说,父母、儿女、女婿、媳妇共同生活、劳动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产生家庭共有财产。
   其次,夫妻共有财产则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基本特征是: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2、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3、夫妻之间依《婚姻法》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 、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购买的财产等。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有。 
  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没有分家析产时,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都有一定的财产所有权。
  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然后才能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个家庭是否存在家庭共有财产,取决于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关系;二是家庭成员有无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家庭不是仅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综上所述,离婚时,最好先从家庭财产中析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大家都在看

崔新江律师简介

    崔新江律师,男,200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鑫苑律师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