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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律师崔新江代理刑事案件业务范围

2012-09-04 13:00:31 来源:崔新江


河南律师崔新江代理刑事案件业务范围

一、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及咨询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聘请,就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进行讲解;
  2、针对个案解答罪名及诉讼程序的咨询。 
二、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三、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四、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
  6、休庭后工作。  
五、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六、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
  2、代理受害人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八、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九、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1、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 

十、刑事案件申诉
  1、申诉案件立案;
   2、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十一、律师办理一般刑事案件代理收费标准: 
  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要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和死刑复核。委托人可以与律师协商分阶段交费或者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
    (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3000-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0-10000元/件。
   3、一审审判阶段:10000-20000元/件。
   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在上述标准内下浮。
  (二)、办理财产犯罪案件,除按上述标准收取基本费用外,按照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上述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
   1、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2、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向办案单位交纳的鉴定费、资料查询费、复印费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异地办案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由委托人承担,根据实际的花费据实结算,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定数额包干。
  注:1、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及律师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2、办理案情特别复杂或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可协商收费;
  3、本律师办理过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的50%收费。
   律师到其他地区办案的,按照其他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和同类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收费。
    河南律师崔新江专业业务是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代理刑事案件的经验,联系方式:
  手机:136 7337 4856;    执业证号:14101201210464551   
  传真:0371--67268001;   QQ:1337391733;
  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125号联盟国际大厦23层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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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新江律师简介

    崔新江律师,男,200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鑫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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