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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 如何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2013-12-26 11:17:05 来源:崔新江
直接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特别提醒]-握四要诀:
1、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确认是否属于房屋的保修范围,以及是否在保修期之内。由于房屋各部分功能不同,使用方式不同,保修期也有很大差别。例如防水、防渗漏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不低于5年,而使用频繁、寿命较短的灯具、电器开关的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
2、明确物业公司、开发商、施工单位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业主应当了解到,虽然经常与业主打交道的是物业公司,但在自己的房子出现问题时,承担保修责任和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因此业主应当与开发商交涉或通过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交涉。
3、在与物业公司、开发商进行交涉的过程中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一旦口头或电话交涉没有得到有效反馈,业主应将自己的观点及要求以书面的方式通过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寄给开发商,并将有关回执加以留存,以避免问题久拖不决,逾越保修期限后,业主无法证明房子的问题发生在保修期限内。而即使开发商同意给予维修或赔偿后,业主也应当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房屋问题的处理方法。
4、业主向开发商提出的赔偿要求应有理有据。
5、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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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新江律师,男,200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鑫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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