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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旷工并非自动辞职 解除劳动关系要依法走程序

2013-11-20 14:30:43 来源:崔新江


长期旷工并非自动辞职 解除劳动关系要依法走程序

一、案情背景简介
    员工长期旷工,这样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企业视其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也就无需作经济上的补偿,这种似是而非的看法,隐藏着较大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在处理违规员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程序进行。
二、律师说法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三种,即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和双方协商解除,但并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形。
   如果劳动者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否则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虽然强调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对于劳动者的违法违规行为,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以此为由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如何进行具体操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如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准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同时证明其规章制度为劳动者所明知;第二,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要公开,即必须及时有效地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劳动者本人。完成了这些程序,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又确实无疑,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才能被合法解除,解除合同的结果才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对因严重违纪而被除名的职工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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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新江律师简介

    崔新江律师,男,200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鑫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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